近日,天津市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表彰座谈会,会上宣布了《中共天津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的决定》,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2021-2024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文明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