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职能: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具体包括: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并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同时,承担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法律政策研究及案件管理等职责,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简介: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坐落于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北侧,在管辖区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现有干警96名,聘用制书记员19名。我院现内设部门10个。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和宝坻区委的领导下,以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宝坻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多个部门及干警先后荣获全国“最美家庭”、全国“五好家庭”、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天津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区三八红旗手、区十大优秀青年、区优秀青年卫士、区十佳青年新市民、区十佳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