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
(14)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9日在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国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巩固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为宝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决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不断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服务保障全市“十项行动”和我区“十项工程”。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持续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支部联建、理论联学、活动联办、党员联训、保护联动”的检企党建共建品牌。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4项,获区领导批示12条。
——助力经济健康发展。聚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加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检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精准对接园区企业。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案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开展涉企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帮助执行完毕企业恢复信用。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促进治理侵权问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邪教类犯罪。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重拳打击黄赌毒犯罪。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涉黑恶罪犯刑罚执行专项监督,对辖区涉黑恶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跟进监督,研究建立行业领域治理长效机制。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受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依法提起公诉,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履行反腐检察职责。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调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在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行贿线索、洗钱线索。深化落实《宝坻区监察委员会、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办法》,加大摸排司法工作人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力度,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检察侦查线索。2024年,成功办理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司法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和系列贪污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全心保障高品质生活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心检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办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针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到位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系统治理。与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持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检察监督,督促清除违法堆放垃圾。重点加强对“黄庄大米”等天津市地理标志商标和“宝坻大葱”等天津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深入街镇调研、排查侵权问题,开展“检察护农+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大保护”格局。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后经帮教考取中高等院校15人。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选拔优秀检察干警担任辖区29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指导学校健全依法治校、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及时排查、督促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各类隐患。加强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综合管控,一人一册建档,开展日租房治理、旅馆业治理、KTV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治理检察监督,做实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
——维护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深入大型招聘会现场,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普法宣传,促进优化女性职业发展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托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完善与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动处置农民工讨薪纠纷机制,办理涉农民工追讨薪资支持起诉案件。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区民政局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寓治理于办案之中,强化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办理的督促整治村务公开泄露村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检察建议回复率达100%,促进法律监督由案到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只要上访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理念,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向31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题宣传,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全速推进高质效办案
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深化落实《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全面推进立案监督、撤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对刘某某危险驾驶、妨害作证案监督立案并依法追诉,相关经验做法被天津电视台报道。以提升刑事审判监督有效性为目标,加强内部配合、外部衔接,构建现代化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加强轻罪案件治理,健全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创新矛盾化解模式,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源头减少上诉、申诉案件。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促进被不起诉人依法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取得良好司法效果。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和应收押未收押专项检察,以刑事执行检察提质增效促进执法规范。
——做好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同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健全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涉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支持农民工起诉追讨欠薪、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开展金融借款合同领域民法典规范适用专项监督,针对典型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司法规范。持续推进民事和解工作,在分析案件事实、审查法律适用基础上,提出和解预案,促成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保险等民生领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升土地资源保护效果。自觉践行合作监督理念,加强同城市管理、应急、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辖区燃气供热公司、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察,以检察之为压实行政之责,共同守护群众安全。
——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守护潮白生态,联合区河长办与北京通州、天津宁河、河北廊坊等地检察机关及当地河长办建立“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提升潮白河上下游水生态环境联保联治效能。拧紧安全阀门,针对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制作裱花蛋糕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督促整治零售药房违规进购药品、销售假药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释放治理效能,办理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将生态损失赔偿金用于野生动物救助,实现“一次治理、长效保护”。
四、坚持为发展强基,全情打造高素质队伍
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坚持以真改革、实改革破难题、解新题,一体推进案件、业务、质量管理和能力、作风、基层基础建设,打造“四铁”检察队伍。
——科学优化检察管理。坚决落实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工作要求,持续改进宏观分析研判,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持续分析研判,用好流程监控,提升业务管理水平;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各类案件评查200余件,构建检查与评查相结合的案件管理新模式;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法律监督模型应用,高效排查、精准锁定案件线索,以数字检察赋能质量管理。
——着力提升专业素能。认真落实《天津检察人员素能建设三年规划》,以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为抓手,加强检察人才培养,1名干警被评为天津市第五批检察拔尖人才,5名干警入选天津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库,涌现出“天津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先进个人,我院在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调研成果丰硕,在《中国检察官》等期刊发表调研文章12篇,典型案例获评天津检察论坛一等奖,我院连续三年荣获天津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优秀组织奖。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抓实检务督察、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巩固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果,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形成保障到位、管理规范、廉洁高效的检务保障模式。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走访、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6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轻罪治理专题新闻发布会,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在融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3915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30条,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可视可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仍需持续深化,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仍需持续提升,领军型检察人才培养力度仍需持续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化落实全市“十项行动”和我区“十项工程”的重要一年,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宝坻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
一是忠诚履职顾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服务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综合保护,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等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为建设平安宝坻、法治宝坻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践行宗旨惠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民心检察,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效化,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彰显检察温度。着力推动最高检第一至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加强教育、医疗、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三是改革创新强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效果,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落实《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完善检察管理制度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工作绿色发展。做强数字检察,加大法律监督数据模型研发、应用力度,以数据赋能提升检察效能。
四是铸魂强能添后劲。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以能力建设为关键,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加大拔尖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提升履职水平。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奋力推动宝坻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宝坻作出更大贡献!
报告中用语说明
“三个善于”: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民心检察: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内涵,深刻认识检察工作与打江山、守江山的密切关系提出的检察工作理念。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指检察官由检察机关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兼职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推进依法治校,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四铁”检察队伍:指具有铁的信念、铁的脊梁、铁的肩膀、铁的纪律的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