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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猎手”到“志愿者”,检察听证开进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时间:2025-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提升生态环境类案件办理质效,强化法治教育与生态保护宣传,近日,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在天津市阳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检察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此次听证会不仅依法对8起非法狩猎中华蟾蜍系列案进行公开审查,更将法治课堂搬到野生动物救助一线,旨在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促使涉案人员深刻反省,实现从“环境破坏者”向“环境守护者”的蜕变,并辐射教育社会公众。

本次听证会选择在公益性组织天津市阳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举行,意义深远。近年来,宝坻区检察院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工作思路,在该中心建立并运行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教育基地,将涉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交付该中心使用,用于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救助,实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共同打造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格局。截至目前,天津市阳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收到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3万余元,先后收容救护天鹅、秃鹫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0余只。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解读“三有”保护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等法律概念,并对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社会危害等展开论证说明。受邀担任听证员的人大代表及公益组织代表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生态修复等问题进行深入询问和独立评议。

听证环节后,会议转入法律宣讲与警示教育环节。检察官结合案例,深入剖析了非法狩猎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其对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的严重威胁,详细解读了《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益诉讼制度。阳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心建设发展历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情况,呼吁公众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在检察官的引导和中心工作人员无私奉献精神的感召下,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深受触动。他们亲眼目睹被救助动物的伤情,了解到救护工作的艰辛与意义,对比自己的违法行为,内心深受震撼。在现场,他们均真诚认罪悔罪,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当场表达强烈的转变意愿,愿意积极履行可能的生态修复责任,并主动申请成为中心的志愿服务者,亲身参与到野生动物的救护以及生态保护宣传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回馈自然。

中心负责人李正对检察院召开听证会表示高度赞赏:“这不仅是形式的创新,更是深刻的生态教育。同时感谢检察院的积极履职,让更多人了解野生动物救助,并参加到生态保护的队伍中来。”

本次听证会,是宝坻区检察院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履职的一次生动实践,不仅有效教育感化了涉案人员,并通过公开透明的形式,向社会公众传递了“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绿水青山”的强烈法治信号,彰显检察机关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踪后续的生态修复承诺及志愿服务的落实情况,确保教育转化效果落到实处。

供稿: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

编 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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